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教学改革精神,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志趣和特长发展的需要,拓宽学生选择专业的机会与渠道,营造更好的个性发展空间,现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5〕86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湘一师校字〔2026〕21号)以及《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湘一师教通〔2026〕35号)等文件要求,商学院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规范推进转专业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切实满足学生的兴趣与需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 剑 王朝晖
副组长:汤礼莎 王高见
成 员:刘筱韵、彭小舟、马 慧、邵 佳、文 雅、蒋小溪、李庭春、2024级辅导员、2025级辅导员
二、转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一)制定方案,核定名额。负责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转入名额及准入标准。
(二)宣讲政策,受理报名。负责组织转专业政策宣讲会与专业介绍,发布咨询服务方式,受理学生报名并汇总申请材料。
(三)资格审查,组织考核。负责学生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专业素质考核与选拔。
(四)审定名单,协调报送。确定拟转专业名单并按规定公示,负责与教务处对接并报送结果。
三、申请对象
(一)转出申请对象:我院符合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024级、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转入申请对象:全校符合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2024级、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四、接受转入专业工作安排
(一)接受转入专业学生人数控制比例
每年接受转专业转入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以内,学院内转专业人数不计入转入名额。转入后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60人。
表1 转专业接收名额核定标准表
规则项目 | 控制标准 | 具体规定 |
转入比例 | 30% | 以本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总数为基数,确保专业结构相对稳定 |
名额核算 | 院内豁免 | 学院内部互转的学生,不占用对外公布的转入指标 |
班级规模 | 原则上60人/班 | 转入后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实验教学场馆的额定容量(现为60人) |
(二)专业转入考核办法和程序
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标准如下: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考核内容
专业笔试:按学生拟转入专业分别命题,考察相应专业(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金融科技)的基础知识。
综合面试:注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发展潜力和逻辑表达能力。
3.奖励加分标准(同一学生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同一成果不重复计分)
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二/三等奖排名前3分别加5/3分)。
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论文,每篇加5分。
创新创业:在相关领域自主创业并取得显著效益的,加5分。
4.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可安排转入相应专业 学习:
(1)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诊断,并经所 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可 在本校其他专业完成学业的;
(2)学生复学时,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其原修读 专业或原录取专业已不存在的,可申请转入学科属性相近的 专业;
(3)经所在学院认定,学生学业能力与原专业要求严重不 符,难以继续完成学业,但有证据表明其具备在本校其他专 业学习潜力的;
(4)因学校学科布局或专业结构优化需要,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统一组织部分学生进行专业调整。
五、接受转出专业工作安排
(一)转出专业学生人数控制比例
每年批准转出的总人数,原则上严格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对确有转专业意愿、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并报教务处批准,可适当放宽转出控制数。学院内转专业不占用上述转出限额。
(二)申请流程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2.教务办组织学生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学生填写好申请表之后交学院教务办汇总;
3.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审核学生申请。
(三)学生条件
1.符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中相关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1学期的本科学生,或已进入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习的;
(2)在校期间已转过1次专业的;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作退学处理的;
(4)招生时为定向培养(定向学生经协议地县区级政府主管部门书面同意的除外)或中外合作办学性质的;
(5)以单独考试、单独录取、艺体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申请与普通类招生专业互转的;
(6)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在学生入学招生时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者;
(7)从外校转入、专升本录取的学生;
(8)在转专业申请过程中有失公平、公正的情形,提供虚假材料、有舞弊行为的;
(9)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或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不予认可的情形。
六、转专业程序
学生转专业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2026年6月25日前,学院组织开展转专业政策宣讲会,面向本专业及有意向转入我院的学生全面介绍专业特点、培养要求及转专业后续可能面临的课程衔接、学分认定等情况,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与发展规划理性申请;发布咨询服务方式,宣讲会新闻稿及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同时,学院向教务处报送2024级、2025级各专业的转入、转出控制数(见附件1)及本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2026年7月2日前,学院受理本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2)。学生可填报两个转入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原则上仅接受第一志愿为我院专业的转入申请)。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2026年7月13日至17日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转出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转专业拟同意转出名单(学院)》(附件3),于2026年7月17日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转出学生材料发给对应转入学院。
(三)学院于2026年秋季学期第一周(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集中审核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组织笔试与面试,依据本方案及考核办法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考核成绩及拟转入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学生及监护人签订转专业承诺书(附件4)。
(四)学院于2026年秋季学期第二周(9月18日)前,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5)报教务处初审。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各项材料,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教务处公示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转专业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转专业过程中的各项公示,内容均须包括申请人姓名、年级、原专业、拟转入专业、监督机关、异议反馈渠道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按学校规定程序核查处理;核查属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表 2 申请与工作流程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2026年6月25日前 | 政策宣讲与方案报送:组织转专业政策宣讲会、发布咨询服务方式,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向教务处报送本实施方案及转入、转出控制数统计表。 |
2026年7月2日前 | 学生报名:学生向我院教务办提交《申请表》。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若申请两个专业,须填写一式两份表格且志愿排序一致。 |
2026年7月13日—17日 | 转出审核与公示:学院审核申请转出学生资格,公示拟转出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7月17日报送名单至教务处。 |
2026年9月7日—11日 | 转入考核: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组织笔试与面试,公示考核成绩及拟转入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2026年9月18日前 | 结果报送:学院将《转专业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初审,并通知学生及监护人签订《承诺书》。 |
七、其他事宜
(一)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一旦审核通过并上网公示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二)转专业学生的管理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湘一师校字〔2026〕2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学院内转专业单列通道,不纳入学校统一的转专业指标限制。院内学生转专业流程和要求参照本方案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执行,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转专业名单。
(四)学院对转入学生做好学业指导与课程衔接安排,及时指导学生完成学分认定与课程补修计划;对转入后不适应、学业有困难的学生,实行"一人一策",配备学业导师帮扶其度过适应期。
八、各专业转专业考核与实施细则(详见附件6-10)
各专业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另行制定,经教务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九、附件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控制数统计表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
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转专业拟同意转出名单(学院)
附件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承诺书
附件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6.国际经济与贸易系2026年秋季学期转专业考核与实施细则
附件7.会计系2026年秋季学期转专业考核与实施细则
附件8.金融科技系2026年秋季学期转专业考核与实施细则
附件9.旅游管理系2026年秋季学期转专业考核与实施细则
附件10.市场营销系2026年秋季学期转专业考核与实施细则
商学院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