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专业的机会和更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17〕66号)的精神,商学院严格遵守有关条例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促进转专业的协调、有序运转,满足学生的兴趣与需要,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小喜 张福国
副组长:荆龙姣 李辉华
成员:姜美、文连阳、易磊、邵佳、王丹
二、转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确定各专业转入与转出控制数;
2.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
3.组织资格审查;
4.负责与教务处的沟通与协调,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三、申请对象
我院符合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四、接受转入专业学生条件
(一)接受转入专业学生人数控制比例
每年接受转专业转入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校学生总人数的5%以内(控制数取整数,不执行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且转入后班级总人数以不超过55人为限。
(二)接受转入的录取办法
1.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录取以商学院的最终综合考评成绩择优录取,同时需满足人数控制原则。
2.学生“综合考评成绩”需结合专业成绩考评、德育考评和心理考评三项,并符合要求,专业成绩考评:要求表现良好且已修课程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本年级排名前5%;德育考评:学生提供所在班级综合测评成绩,要求班级排名在前三分之一;心理考评:结合学校心育室和商学院心理辅导师的心理测试结果,需无严重心理问题。
3.拟录取名单需通过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商议通过,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五、申请转出专业学生条件
(一)接受转出专业学生人数控制比例
每年接受转专业转出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校学生总人数的5%以内(控制数取整数,不执行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二)在学习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出:
1.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有以下其中一项成绩的:
(1)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一等奖排前5名、二等奖、三等奖排前3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正规期刊发表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需提供期刊原件,不含会议论文)。
(3)在拟转入专业相关领域自主创业、成立技术公司,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
(1)退役复学的学生需要转专业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不包括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新生和休学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由学校根据其身体状况,确定转入专业;
(3)学生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学校已无学生原所学专业或无原录取专业,可申请转入相关或相近专业。
3.表现良好且已修课程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本年级排名前5%。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从外校转入我校学习;
2.新生入学未满1学年,本科三年级及以上;
3.在校期间尚有所修公共课、专业课不及格;
4.已在所转专业学习;
5.受记过(含)以上处分,且尚未解除处分;
6.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需作退学处理;
7.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培养或属于提前批招生(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8.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特殊招生类专业;
9.为转专业提供虚假材料,徇私舞弊。
六、转专业申请流程
学生转专业工作每学年组织1次,一般安排在秋季学期开学初,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2021年7月,商学院向教务处报送2020级各专业的转入、转出控制数(见附件1)、提出转专业工作方案(含对转出学生的审核办法和对转入学生的考核要求与考核方式)。转专业工作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后在校园网公布。
(二)2021年下学期开学第1周周三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商学院教务办提出转专业申请,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专业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商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并将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报送教务处(附件3),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名单发给拟转入学院。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转出控制数。
(三)2021年下学期开学第2周周五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主动到申请转入学院教务办咨询相关工作安排。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面试,择优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分专业报送教务处,各专业转入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转入控制数。
(四)开学第3周,教务处汇总、审核商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附件4),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并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有异议者,查实相关情况后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开学第5周,转专业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调整宿舍,并报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和财务处备案。
(六)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一旦审核通过并上网公布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七、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商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商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商学院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