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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19  点击:

各班团支部:

依据《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大学生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我院拟在2020年3月19日至25日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总支指派专人进行培养,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档案。请各班团支部按要求组织好推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觉悟高,思想上进;

2、年满18岁,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共青团员,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

3、2018级综合测评原则上居班级前20%(除本班已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可适当放宽综测排名条件,学习成绩优良,无考试、考查课不及格;

4、2019级平时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同学中能起到带头作用,无考试、考查课不及格;

5、无违规违纪行为;

6、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的;

二、推选程序

1、2018级、2019级的入党积极分子需经各班团支部推选产生,由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并报院党总支审查通过。团支部推选会议须有2/3以上同学参加方为有效;当选人票数要超过参会人数的一半方为有效;推选方式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2018级每班推选4人,2019级每班推荐8人;班级推选后,由班主任、院团总支、学生党支部对各班候选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评定,2019级每班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人,2018级每班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人。

2、报学校组织统战部备案,指派专人进行培养,参与校级的党校培训,登记《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需定期(每个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思想。院学生党支部将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情况开展为期一年的综合考察。


三、时间安排

推选完毕后需由团支部统一填写《2020年3月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共青团“推优”意见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请最迟于3月30日交至院学生党支部禹晗老师处。


四、纪律要求

凡在推选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拉票串票、操纵推选等违规行为,推选结果无效,由院学生党支部重新组织推选;违规者做记过处分,取消其学习期间一切评优资格,不得参与推选。


商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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