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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12  点击:

湖南省教育厅文件
湘教发〔2020〕35 号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 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推动 各地、各学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全面深化创新创业 教育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9月15 日


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的重要平台,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有力抓手。为深入贯 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 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激励措施。

    一、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全省高校“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与认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等工作的考核内容,作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项目遴选、经费分配和考核评价的因素。

    二、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 校服务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内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省赛一 等奖获奖项目,等同于立项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实践育人类),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等同于项目负责人。

    三、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国赛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以该项目相关成果为基础直接牵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可直接立项 1 项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或一般项目,申报和立项指标单列;可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在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直接入选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没有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教师同时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的项目第一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第一负责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在高校具有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可申请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资格;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在毕业当年可获得“专升本”推荐免试资格,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其就读学校签约的“接收院校”对应专业学习。

    六、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享受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扶持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七、对积极组织大赛活动的市州教育(体)局和高等学校,省教育厅将综合本地组织实施、学校参赛报名、大赛获奖及社会反响等情况,设立市州优秀组织奖和高校优秀组织奖。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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